最近,可再生能源利好政策密集釋放。6月1日,由國家發改委、國家能源局、財政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《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對外公布,明確了“十四五”期間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主要方向與目標,并著力破解行業難點問題。
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、風能、太陽能、地熱能等。考慮到、技術成熟度、資源條件、建設周期及經濟性等因素,光伏發電將挑起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發電增量的大梁。
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%左右的要求,《規劃》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:2025年,新能源消費總量將達到10億噸煤左右;2025年,新能源發電量將達到3.3萬億千瓦時;“十四五”期間,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增量中占比將超過50%,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在全社會用電量中的占比將超過50%;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將實現翻倍增長。這意味著可再生能源將成為能源電力消費的主體。 根據《規劃》,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發展將呈現新特征。 一是大規模發展,進一步加快提高發電裝機占比。 二是高比例發展,在能源電力消費中的占比快速提升。 三是市場化發展,由政策驅動轉為市場驅動。 四是高質量發展,保障電力穩定可靠供應。
據國家能源局數據,截至2020年底,全國風電、光伏發電累計裝機達5.3億千瓦,以此推算,“十四五”期間風電、光伏發電的新增裝機空間至少為6.7億千瓦。
《規劃》指出 1. 創新新能源開發利用模式,加快推進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,促進新能源開發利用與鄉村振興融合發展,推動新能源在工業和建筑領域應用,引導全社會消費新能源等綠色電力。 2. 加快構建適應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,著力提高配電網接納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,穩妥推進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。 3. 深化新能源領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持續提高項目審批效率,優化新能源項目接網流程,健全新能源相關公共服務體系。 4. 支持引導新能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,推進科技創新與產業升級,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,提高新能源產業國際化水平。 5. 保障新能源發展合理空間需求,完善新能源項目用地管制規則,提高國土空間資源利用效率。 6. 充分發揮新能源的生態環境保護效益,科學評價新能源項目生態環境影響和效益。 7. 完善支持新能源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,豐富綠色金融產品服務。
《規劃》強調,可再生能源要以區域布局優化發展、以重大基地支撐發展、以示范工程引領發展、以行動計劃落實發展,并提出了促進消費側高比例利用、堅持創新驅動、健全體制機制、深化國際合作等5方面發展舉措。 相關產業再迎重大利好
光伏和風電是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主力軍。《規劃》明確提出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區為重點,加快建設黃河上游、河西走廊、黃河幾字彎、冀北、松遼、新疆、黃河下游等七大陸上新能源基地。
業界認為,相關文件出臺后,集中式光伏發電系統的用地、分布式風電光伏的需求,以及相關項目的審批速度等方面將得到實質性的保障和改善。因此將極大拉動相關產業的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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